为进一步规范集体聚餐行为,有效预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切实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山东省莱西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采取四项措施加强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
 
一是落实聚餐申报备案制度。各镇街监管所加大宣传力度,要求举办婚宴、满月酒、旅游团体接待等50人以上聚餐活动的单位提前5天向各辖区监管所报备承办信息,签订《聚餐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书》,并要求提前上报聚餐菜谱并进行严格审查,严禁承办单位提供《食品安全法》禁止生产经营和超出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准范围以及可能存在较大食品安全隐患的食品。
 
二是加大餐前检查力度。接到报备信息后,由监管所对承办单位进行检查规范,重点检查餐饮单位是否取得许可,加工经营场所、设施设备和人员是否与聚餐人数相适应,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上岗,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剂管理、卫生综合整治等环节管理是否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严禁承办单位无证经营、超负荷运转。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监督整改;对不能保证食品安全的承办单位,及时提议事主更换。
 
三是做好事中规范留样。对承办集体聚餐的餐饮单位重点开展餐前检查,查验相关食品和食品原料的采购控制情况、索证索票是否齐全规范;对菜品的加工制作过程、食品及食品原料贮存、加工用具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防止交叉污染,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督促聚餐承办单位将全部聚餐食品取100g以上的样品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并放置于专用冷藏设施中,留样存放48小时以上,并严格按要求做好留样记录。
 
四是强化应急处置管理。各镇街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小组,确保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及时介入,依法有效应对处置,并做好相应后续处理工作;严格执行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制度,重要信息及时按规定上报。